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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录取依据之一宜昌最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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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湖北日报讯(记者方琳)经省政府同意,12月29日,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我省高中招生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改革有五大主要任务: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推进改革试点,加强考试招生管理。改革将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可从2018年、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改革试点。

改革的最大变化是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这一考试将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而传统的“中考”是指向单一的选拔类招生考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任何部门(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招生选拔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改革具体时间表为:2018年,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改革。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省教育厅介绍,改革旨在引导基础教育从注重“育分”转向注重育人,把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作者:湖北日报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