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时事

武汉公安解读大学毕业生落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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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7月上旬发布引才留才新政后,7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详细解读了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及其直系亲属随迁政策,即大学毕业生“全员”放开落户、“全家”解决落户,且可以“全时”办理。

“全员”放开落户。本次落户政策调整后,落户学历范围覆盖至所有大学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同时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全家”解决落户。大学毕业生落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如果在本市无房产,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户口簿,取消了原来“自有房屋”和“结婚5年”等条件限制,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安居之忧。

“全时”办理落户。大学毕业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可24小时网上申请落户。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此外,大学毕业生落户也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

据介绍,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虚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同时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落户申请。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还宣布,2019年8月1日起,按照《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办理工作规定》,办理国家、省、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

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一)现场办。大学毕业生可持《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予以办结。随迁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

(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二)网上办。大学毕业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网站登录。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在网页顶部选择“武汉市”,在“热门服务”栏目中,选择“武汉公安网上服务”,进入“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证照卡包登录”进行登录。

第二步:业务申请。登录后,即显示“武汉公安云端窗口”页面,点击“办事”按钮,选择“户政—户口登记”模块,根据本人学历选择“大学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或者“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并在右侧页面选择拟落户地的管辖单位(如在武昌区落户就选择“武昌分局”),选择后即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的办理情形,依照提示上传图片、提交资料,即可完成业务申请。

第三步:选择领取方式。在2个工作日内,民警将对群众提交的申请审核完毕,并通过“证照卡包”APP回馈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群众应选择“现场办”或“邮寄”,以确定《准迁证》的领取方式。选择“现场办”的,请尽快前往申请分局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选择“邮寄”的,在“证照卡包”界面填写收件地址,并完成缴费后,将收到邮政单号,可登录邮政快递官网查询您的快递进度。


作者:湖北日报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